芦莹同学系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金融系07级国际金融联合办学专业七班的学生。芦莹同学于2009年11月14日下午,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一饭店门外拾到一个男士手包。包内有失主身份证件、护照、银行卡、手机以及商务合同书一份和大量现金。芦莹同学拾到失物后在原处等待失主。并通过包内手机及时与失主取得了联系,失主返回,芦莹同学将丢失钱物如数返还给失主。
经核实失主是一位广东籍商人,来本地办理业务,财物丢失后十分着急。包内物品对于失主十分重要。没想到在丢失后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失而复得,对芦莹同学的拾金不昧行为非常感激,当时拿出包内部分现金作为酬谢。但芦莹同学婉言谢绝,并表示这是应该做的的事情。
诚信没有标价,却可以让人灵魂低贱,也可以让人心灵高贵。芦莹同学是我系培养的优秀学生的代表。作为一名预备党员,班级的团支书在利益面前不为所动,用高尚的人格和崇高的品质诠释了新时期我校学生的真我风采。芦莹同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党员的自身价值。芦莹同学的拾金不昧的行为是无愧于我校形象的,是值得广大同学认真学习的,是值得高度赞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