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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内奖学金的通知
2023-09-20 16:22     (点击: )

关于评定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内奖学金的通知

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内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已开始,金融系按照《哈尔滨金融学生奖励办法》,保证公正、公平、公开的完成校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等级额度

()获奖学金的人数占专业学生人数的比例:

特等为1%

一等为4%

二等为6%

三等为8%

获奖人数不超过专业总人数的19%

(二)奖学金各等级额度:

特等,每人每学期1500元;

一等,每人每学期1000元;

二等,每人每学期500元;

三等,每人每学期 300元。

二、评选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考试考查课均无补考);

(四)积极参加学院、系及班级各项活动;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勤俭节约,团结同学,有良好卫生习惯;

(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占班级排名前50%,其中思想品德修养模块不得低于60分;

(七)在奖学金评定的上一学期至评定时无违纪;

(八)奖学金获得者成绩要求:

特等奖学金获得者的考试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90分;

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的考试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5分;

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的考试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三等奖学金获得者的考试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

三、组织领导和评定程序

(一)组织领导

1.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学生奖学金的审议及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

2.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审核;

3.系内成立学生评优工作小组,由系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本系学生评优相关工作;

4.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由班、团干部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本班学生奖学金的初评工作。

(二)评定程序

1.班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考试成绩和获奖比例,进行初评,形成班级推荐人选;

2.系内进行复评,确定本系获奖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送学生处。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学院奖学金获得者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要求辅导员、系书记签字、加盖本系公章。

2.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2)。

3.2022-2023年度第二学期成绩单。申请奖学金学生个人成绩单(带教务公章);按专业降序排名的成绩单,下载成绩时可参考图1中的注意事项(结合本学期的补考名单,补考学生无评选资格),要求辅导员签字,加盖本系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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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2-2023年度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以班级为单位,体现班级排名。要求纸质版,辅导员、系书记签字、加盖本系公章。

5.本系奖学金评审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系书记签字,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6.系评审小组会议记录(高清电子版照片)。

7.系评审结果公示(高清电子版照片)。

 

金融系

 20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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