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系评选推荐2023年黑龙江省“三好学生”结果公示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青年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龙江振兴紧密结合起来,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的通知》要求,金融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执行评选标准,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经个人申请和院系初评,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11月3日至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金融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高楠
联系方式:0451-83147036
金融系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