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深入贯彻学习
《黑龙江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的《黑龙江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依法保障金融系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金融系于6月26日下午一点半在二教205开展了学习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会议。会议由金融系党总支书记张国忠教授主持。

会上,团总支书记高丽菊老师先宣读了《黑龙江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随后张书记对规定作了详细的解读。从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工作机构、以及教职工代表的职权和应履行的义务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说明。通过此次学习,我系教职工充分了解自身的职权和应履行的义务,为依法保障我系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促进学校依法治校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