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消防安全公示板
消防安全责任人:高丽菊 张涛
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检查报告消防设施、器材的有效情况;
(六)检查报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有效情况,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报安全保障部备案;
(八)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九)学院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柳宏波 史宁
消防安全职责: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四)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九)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消防安全联系人:高忠贵
消防安全职责:
负责联系本单位消防负责人、管理人,定期向安委会办公室(保卫处)报送和传达消防安全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金融系消防安全承诺
就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一把手领导具体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不违法使用、存储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具体要求如下:
1.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2.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腐蚀、老化现象。
3.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4.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5.应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认真实施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6.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7.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8.工作或生产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9.不应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建筑公共区域,或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10.宿舍、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磁炉、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以及热得快、电热毯、取暖器等小电器。
三、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畅通。
四、按要求如实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工作,对检查、巡查做好记录。
五、不使用可燃装修,拆除塑料挂花绿植,严谨违规动火用电用油用气,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培训,全面提高本单位全体人员的“四个能力”建设。
七、制定切实行的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并给合实际,不断充善预案。
八、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违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九、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使用保温海绵、装饰木板、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严禁私搭乱建,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和功能。
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